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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设施维修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山东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山东
源发布时间:2024-03-29
项目名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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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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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设施维修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设施维修维护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419900分前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00057

交易中心编号:SJ-ZC-******-02

项目名称:******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设施维修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364.10万元

最高限价:364.1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泰安市城区交通安全设施的日常维修维护服务项目,包括交通标线施划及日常维护项目、交通标志日常维修维护项目、交通护栏日常维修维护项目、交通信号灯日常维修维护项目、其余安全设施日常维修维护项目及不产生维修材料的交通安全设施维修维护项目等工作内容。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329日至202447日,每天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30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投标单位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注册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8081/)进行领取招标文件。(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538-******

  3.方式:投标单位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综合受理窗口服务电话:0538-******

4.售价: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加密电子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419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次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 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发布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政发〔2021〕3号文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3.3.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4.******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电话:******.

3.5.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方式:0531-******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5.本项目执行远程异地评审方式。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址:泰安市泰山区东湖路32号

人:马科长

联系方式:0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6266号财富时代广场2号楼1704室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方式:053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方式: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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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蜂快照: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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